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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5月12日下午,旗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仝树山同志领学,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信访工作条例》是党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解决信访工作突出问题、加强改进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全体干部职工要全面领会《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使命感,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信访就是保稳定、抓信访就是促发展、抓信访就是聚民心”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

 

会议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创造性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将其写入党章,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全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和内蒙古实际需要,为新时期做好自治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法理支撑,对于提升自治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依法推进和保障全区各族人民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等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清信访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职责,找准交通运输工作与民族工作的“连接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旗民族工作繁荣发展,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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