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左旗司法局2022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以及盟司法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司法行政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现将党风廉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筑牢廉政防线,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一)持续开展学习教育和廉政宣传、宣讲工作。司法行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常态化推进当时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宣讲工作。加强党章党规和《宪法》《公务员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基层司法所的思想建设和纪律作风等工作,促进司法所干警增强为基层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题的本领。全体干警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深化对党的宗旨的认识,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做到心存敬畏,用权为民。在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服务群众过程中铭记党员身份、牢记司法行政干警的职责,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完成每一项任务。 (党组书记、局长程鹏飞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勿格德力夫负责督促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负责组织党内法规学习)
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支部要切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自觉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保持一致。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安排部署党建、党风廉政以及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由党支部主抓,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宪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法律援助法》等党内法规和部门法规的学习。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传播不实信息等情况严肃纠正,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全旗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的要求,坚决整治圈子文化、酒桌文化、饭局文化等现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督促查处党员干部发表、传播违反中央精神或者造谣传谣、在微信工作群发牢骚、辱骂他人等问题,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查当事人和分管领导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党组书记、局长程鹏飞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勿格德力夫负责抓落实、党支部纪检委员、政工办主任负责部署纪律作风和警示教育等工作)
三、强化责任意识,压实“两个责任”
(一)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司法局党组、党支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权责对等、简明易行的责任清单,细化党组织责任清单、一把手责任清单、分管领导责任清单,党组成员按照分管工作对照清单实行落实情况台账管理。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权限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对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思想工作“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将党管意识形态落到实处。
(二)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局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主体责任,年内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会议不少于2次,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会议专题听取机关股室、各司法所的工作汇报,党组主要领导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纳入党组学习计划。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加强对本单位、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级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年内、第一责任人对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党组书记、局长程鹏飞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勿格德力夫,党组成员、支部组织委员格日勒按分管工作落实责任)
四、加强司法行政干警集中警示教育
巩固政法队伍建设成果,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等警示教育活动,年内组织集中警示教育不少于10次,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发现、总结、表彰、宣传勤政廉政典型,充分利用正面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进行现身说法教育,全方位接受廉政氛围的熏陶, 逐步形成大教育的格局。(党组书记、局长程鹏飞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勿格德力夫负责督促落实并总结典型,党支部纪检委员、政工办主任部署警示教育等工作)
五、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苏尼特左旗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重点监督机关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厉行节约、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职务消费、会议经费使用等规定执行情况,结合政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加强基层司法所履职能力建设,年内领导班子结合包联司法所工作,到司法所督促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与苏木镇分管领导或政法委员就干警在岗履职情况交流意见,与公安派出所、苏木镇综合执法局就命案防控、普法和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控等工作交流意见。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采取会议或书面方式定期通报各股室、司法所业务开展情况,及时纠正错误苗头倾向,形成约束常态。(党组书记、局长程鹏飞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勿格德力夫责督促落实,办公室主任郭宪兴,财会人员按工作范围参加)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实际,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法治体检进企业等活动,组织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组织开展企业调研和企业周边牧户走访活动,努力为企业和牧户解决实际问题。
七、加强网络监管和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把宣传党内法规和反腐倡廉警示案例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纳入司法所季度普法工作,联合旗纪委办组织开展送法进牧区、进社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的警示教育,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以案释法”宣讲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
加强网络监管、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程序,对微信平台和信息发布采取三审工作模式,坚决避免出现因审核不严导致意识形态方面的错误问题。(党组书记、局长程鹏飞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勿格德力夫,副局长娜丽娜,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赵军,政工办主任、各苏木镇司法所所长按工作职责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