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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司法局2023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苏尼特左旗司法局2023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以及盟司法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司法行政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现将党风廉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筑牢廉政防线,夯实思想基础

司法局党组、党支部要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将廉洁教育与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常态化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警示教育。由党支部主抓,加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宪法》《公务员法》《民法典》等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行政复议法》《法律援助法》《社区矫正法》等部门法的学习。加强基层司法所的思想建设和纪律作风等工作,促进司法所干警增强为基层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题的本领。全体干警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深化对党的宗旨的认识,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做到心存敬畏,用权为民。牢记司法行政干警的职责在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服务群众过程中铭记党员身份、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完成每一项任务。按时完成“三务公开+” 再监督平台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的填报工作。(党组书记、局长程鹏飞负总责,党组成员、党支部负责组织党内法规学习)

二、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

党组、党支部要切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保持一致。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安排部署党建、党风廉政以及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整治“七个有之”,坚决整治圈子文化、酒桌文化、饭局文化等现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责述廉制度。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传播不实信息等情况严肃纠正,严肃工作纪律,对在微信工作群发牢骚、辱骂他人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查当事人和分管领导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党组书记、局长程鹏飞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勿格德力夫负责抓落实、党支部纪检委员、政工办主任负责部署纪律作风和警示教育等工作)

三、强化责任意识,压实“两个责任”

(一)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司法局党组、党支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权责对等、简明易行的政治责任清单,党组成员按照分管工作对照清单实行落实情况台账管理。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权限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既要抓好分管股室工作、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聚焦中央、自治区、盟委、旗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宣讲工作。不断深化对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党组成员、班子成员要落实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督促责任,将意识形态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将党管意识形态落到实处。

(二)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局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主体责任,年内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会议不少于2次,结合实际按季度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听取机关股室、各司法所的工作汇报,通报季度工作情况,党组主要领导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纳入党组学习计划。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局机关、分管股室、司法所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级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年内由“第一责任人”对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党组书记、局长程鹏飞负总责,党组成员、支部纪检委员按分管工作落实责任)

四、持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警示教育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等警示教育活动,年内组织集中警示教育不少于10次。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正面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进行现身说法教育,全方位接受廉政氛围的熏陶,逐步形成大教育的格局。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发现、总结、表彰、宣传勤政廉政典型,引导、鼓励、团结全体干警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党组书记、局长程鹏飞负总责,党组成员、党支部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政工办主任部署警示教育等工作)

五、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机关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对干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等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记录,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厉行节约、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职务消费、会议经费使用等规定执行情况,结合政法机关基层基础提升年、十个专项整治等活动,纠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加强基层司法所履职能力建设,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纠治对群众办事欠缺热情、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对群众消极应付等问题。采取会议或书面方式定期通报各股室、司法所业务开展情况,及时纠正错误苗头倾向,形成约束常态。(党组书记、局长程鹏飞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勿格德力夫责落实,党组和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郭宪兴、财会人员按工作范围参加)

六、加强网络监管和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把宣传党内法规和反腐倡廉警示案例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纳入季度普法工作,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送法进牧区、进社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的警示教育,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以案释法”宣讲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加强网络监管、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程序,对微信平台和信息发布采取三审工作模式,坚决避免出现因审核不严导致意识形态方面的错误问题。(党组书记、局长程鹏飞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勿格德力夫,副局长娜丽娜,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赵军,政工办主任、各苏木镇司法所所长按工作职责参加)

按照工作安排,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司法局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点和党组责任清单、一把手责任清单、分管领导责任清单报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8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至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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