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支部“对标创先”行动工作安排
司法局党支部“对标创先”行动工作安排
局机关各股室、各苏木镇司法所、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工作成果,以践行“三个表率”为重点,以推进“对标创先”行动为抓手,全面对标“突出政治引领作用、科学优化组织功能、建设坚强有力队伍、严肃规范组织生活、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目标任务,着力解决党支部不知道怎么做、不清楚做什么的问题,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提档升级,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水平,为维护全旗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对标创先”行动工作安排扎实推进落实。
一、突出政治引领作用
聚焦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强化政治引领为重点,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做到政治立场坚定、理论水平全面提高,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党支部要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安排,坚持以创建北疆模范机关为重点,强化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机关意识。强化“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学习贯彻工作,确保司法行政业务、党建工作在践行“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方面坚定有力。党支部全体成员要始终在讲政治上走在前、做表率。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支部年度学习重点,组织局机关党员认真学习。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领学促学作用,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旗委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和全旗党的建设暨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和干部职工开展全员学习。结合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结合政法系统“以案促改”等专项行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坚持领导带头学、中心组研讨学、支部集中学、党员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
(二)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和自治区、盟委、旗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首题必政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契机,凝聚思想共识,找准职责定位,强化担当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诚信仰者、坚定践行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创建“最强党支部”与司法行政系统品牌党建结合起来。
(三)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局党组、党支部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支部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不少于3次,党组书记以民族工作、民族政策为主题讲党课1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容为主的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民族团结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优化组织设置
加强组织功能、强化服务功能,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党内法规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委员增补等工作。
(一)优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实行“三个明确”即:明确“党建+司法行政”工作模式、明确党组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明确政治工作办公室为职能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汇编系统党建手册,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
(二)优化活动形式。整合办公室资源,拓展提升集党员学习、支部活动、图书阅览为一体的党建活动园地。制定司法行政党建争先创优计划,通过党员示范岗创建、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撰写读书心得等形式,开展“党员+法制宣传”、“党员+人民调解”、“党员+法律服务”等“党员+”系列活动。积极打造律师党建创新品牌,结合法律扶贫送温暖行动,组织律师党员开展以案释法巡讲、与企业结对帮扶共建等社会公益活动。
(三)优化党务队伍。调优配强党务工作力量,组织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培训,通过理论学习、技能培训、参观见学,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和水平。强化党员干部的培养发展,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有计划地把青年干警、青年律师、业务骨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壮大党员队伍。
(四)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合理划分党小组,推动机关党组织更加健全,让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三、建设坚强有力队伍
(一)加强党员教育监督工作。拓宽党员受教育渠道,积极参加旗委组织部、旗委党校以及自治区司法厅、盟司法局举办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三会一课”以及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大学习大讨论、基层基础提升年等活动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承诺践诺、志愿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党员在为民服务、爱岗敬业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党员的生活情况和困难问题。
四、严肃规范组织生活
(一)高质量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丰富内容形式,每月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开展志愿服务等。认真开展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服务活动。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普法宣传、宣讲等志愿服务。并于每月25日前向旗直机关党工委报备。如实记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活动等信息,确保组织生活规范化。
五、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互融互促
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重点,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将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一体推进。
一是统筹谋划,压实责任。将党建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注重把党建工作贯穿到基层基础提升年、命案攻坚专项行动、以案促改专项行动、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和司法行政业务各环节全过程。
二是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治理效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评比表彰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主动奉献,促进业务能力提升。
三是探索党员服务群众的新方式。持续开展党支部党员、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工作,组织在职党员认领“微心愿”推动党员干部参与基层网格治理、服务群众,开展党建共建联建志愿服务活动。
中共苏尼特左旗司法局党支部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