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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拥军优抚和安置股工作汇报

听取拥军优抚和安置股工作汇报

2022年8月2日,苏尼特左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召开2022年第8次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呼伦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拥军优抚和安置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纪要如下:

一、讨论2021年度16名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发放事宜。

会议议定:同意2021年度16名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发放意见,按照政策规定核定金额,按时发放。其中发放一期士官补助103136.6元(含增发部分13452.6元),三期士官补助121073.4元(含增发部分为31389.4元 ),服役两年直招士官鄂嘉乐同志不符合义务兵退役补助发放条件,仅发放两年士官增发部分8968.4元,累计应发放1399070.40元。

会议要求:相关负责人员要认真对照政策依据,确定人员享受范围,核算经济补助标准,按时发放。

二、讨论2020年度入伍士兵及消防官兵的家庭优待金发放事宜。

会议议定:同意2020年度10名入伍士兵及2名消防官兵的家庭优待金发放意见10名入伍士兵按照每人30595.50元标准执行,累计发放305955元;2名消防官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24号)文件要求落实,发放标准按照每人52923元执行,累计应发放411801元。

会议要求:相关负责人员要认真对照政策依据,落实执行标准,核定补助金额,及时发放,有力做好保障。

三、讨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调整发放事宜

会议议定:同意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调整意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军区动员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1〕41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中4人按照12个月标准发放90632元,6人按照6个月标准发放67974元,累计应发放158606元。

会议要求:相关负责人员要严格对照政策依据,及时发放,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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