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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乡村振兴局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 进步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

5月13日下午,旗乡村振兴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党组书记、局长松布尔主持会议,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局长苏亚拉其其格同志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并就如何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和信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清开展民族工作的意义,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要切实把《信访工作条例》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化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做好信访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在下一步工作中,旗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打开新局面、谱写新篇章。并以此次专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契机,系统性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教育,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持续增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凝心聚力,创新有为,为做好苏尼特左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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