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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信访局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4月11日上午,旗信访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阿拉腾花主持。

             会上,局长阿拉腾花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并就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要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的重要意义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同时,要提升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宣传力度,形成人人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共同为推进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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