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政协机关党支部召开第二次集体学习会
2 月 16 日,旗政协机关党支部召开第二次学习会,集体学习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共苏尼特左旗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会议由旗政协机关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斯钦巴特尔同志主持,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斯钦巴特尔同志领学了旗委书记王永军同志在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旗委书记王永军同志在中共苏尼特左旗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琥同志在中共苏尼特左旗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旗政协机关党支部副书记、提案委主任张建峰同志领学了旗政府旗长双宝同志在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
会上,斯钦巴特尔书记传达学习了旗委办关于印发《苏尼特左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左党办发〔2022〕56 号 )、旗委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等文件。
会议强调,一是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要传达学习旗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领导讲话精神,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实质和要求,立足本职岗位,踔厉奋发。二是机关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上下班考勤纪律、请销假纪律、外出报备纪律;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管理。三是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旗委办关于印发《苏尼特左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左党办发〔2022〕56 号 )要求,结合政协工作实际,统筹制定带薪年休假计划,合理安排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有序休假、分批休假、“错峰”休假;严肃休假纪律,严格落实人员管理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加强教育管理,倡导文明休假、安全出行,积极追求健康生活,养成良好习惯;休假期间,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盟委实施办法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规定,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切实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加强备案监管,按照管理权限,年初向组织、人社部门报备休假计划,年底备案休假总结。四是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落实参会人员,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程序,不得迟到早退,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深刻认识严肃会议纪律的重要意义,持续维护会风会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