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政协机关党组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
4月13日,旗政协机关党组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旗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斯钦巴特尔同志主持,旗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各专委会主任、机关党支部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旗委书记王永军在旗委党的建设暨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苏左党办通报 [2023]第3期);旗委书记王永军同志在中共苏尼特左旗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琥同志在中共苏尼特左旗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苏左党办通报 [2023]第1期);《旗委、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苏尼特左旗巡察整改工作导引(试行)》的通知(苏左党巡发[2023]9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
会上,传达学习旗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印发《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左直党工字[2023]2号)和旗委、政府《关于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苏左党发[2023]12号),安排部署了旗政协机关党组2023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
会后,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会议强调,一是强化政协意识形态工作,凝聚更强发展合力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重要历史使命。旗政协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机关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协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理论学习,严格作风纪律,加强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履职,为政协机关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