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政协机关党组、党支部召开2024年第23次集体学习会
10月10日,旗政协机关党组、党支部召开2024年第23次集体学习会。旗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斯钦巴特尔同志主持会议。旗政协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共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机关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实施办法》、《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内容。
会议强调,一是机关党员及干部职工要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敬畏党的章程,敬畏党的组织,敬畏党的纪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亲属,公私分明,尚廉戒奢,树立良好的家庭美德。二是机关党员及干部职工要严守纪律“底线”,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认真对照《条例》和《准则》规定,清醒认识应当做什么、追求什么,应当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做到尊重纪律、遵守纪律、执行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是机关党组、党支部做到从严管理、从严执纪,深入开展《准则》《条例》和警示教育,加强反面典型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