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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直(垂管)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

按照《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锡林郭勒盟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旗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200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涉煤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第十二届一百四十三次常委会议研究审议,决定对适用期已过、实际内容失效,内容或主要内容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代替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一步加大全旗招商引资、引技术和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力度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左党办发〔2008〕44号)、关于印发《2010年全旗工业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左党办发〔2010〕23号)。


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

                             20208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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