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左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5月15日,苏尼特左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旗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召开。
应参加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常委会副主任孟克巴特尔、贺喜格、钢呼乙嘎及其他组成人员23人参加会议,符合法定人数。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旺海军,旗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平列席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主任乌云斯琴,旗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宋国东、副主任白利平列席会议。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鸿雁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盟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盟人大工委十三届九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拟列入人大代表票决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旗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苏尼特左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序册(草案)》《苏尼特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旗人大常委会关于《苏尼特左旗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决定(草案)》《苏尼特左旗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草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上,通过票决,免去了乌云同志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萨日同志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萨拉同志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萨日为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任命萨拉为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任命星星为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鸿雁会上向被任命的同志们颁发了任命书。
被任命的同志向《宪法》进行了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