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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苏尼特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我单位开展了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经依法审核,现将行使我单位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检查主体予以公布如下。

       法定行政机关:苏尼特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尼特左旗统计局)(苏尼特左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苏尼特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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