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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尼特左旗公安局2024年1月份学习安排》的通知

局属各党支部:

现将20241月份学习内容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资料包内);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 (学习资料包内);

(三)《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资料之前已发给各支部): 1.第二部分:《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丁薛祥(P2131); 2.第三部分:如何理解推进文化自信自强(P123125);

(四)《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资料之前已发给各支部): 1.党章修正案为什么增写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的内容?(P079); 2.党章修正案增写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容意义何在?(P083);

(五)《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整本学习,(资料之前已发给各支部);

(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十七、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P405414)(资料已发至各支部);

(七)《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一、坚持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P111)》(政工办公用邮箱内);

(八)《百年初心成大道(党史学习教育案例选编)》开新局,扛起历史担当(P357373)(红皮书之前已发至各支部);

(九)《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一.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P312)(此书之前已发给各支部);

(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节选)》(学习资料包内);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学习资料包内);

(十二)《中国式现代化面对面》(P112),(此书已发给各支部);

(十三)《“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

(十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资料包内);

(十五)《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学习资料包内);

(十六)《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学习资料包内);

(十七)深入学习苏尼特左旗公安局印发《关于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工办公用邮箱内);

(十八)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抗震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精神(学习资料包内);

(十九)学习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主题教育中进一步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通知》精神(可以从局政工办处借阅);

(二十)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此项工作是今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创新开展相关工作。(可以从局政工办处借阅);

(二十一)学习《关于转发锡林郭勒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档案材料和点位打造规范化的通知》(政工办公用邮箱内);

(二十二)学习《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主题教育中突出问题导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做好全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政工办公用邮箱内);

(二十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最要指示(学习资料包内);

二、学习要求

(一)各党支部根据学习内容自行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党员学习,集体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落实固定学习日每年不少于40次(每周安排到哪一天,在学习计划中要显示出来,一般安排到周五下午,时间由各支部自行确定),并在“三会一课”记录中注明“固定学习日”,专题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落实签到制度和补课制度,党员自学由个人把握。

按照公安厅政治督察组督察反馈情况,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锡盟公安机关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锡公党发〔202044号)文件要求,明确学习内容,并在“三会一课”记录中注明“第一议题”(落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

(二)各党支部要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党支部“三会一课”全程记实和党支部组织生活全程记实的相关要求,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次,每月召开支委会1次、党小组会议1次,并详细做好记录,记录完毕后由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在签字处签字。

(三)各支部要以集体学习会、组织生活会、个人自学为主要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史和相关内容学习,读原文、讲心得、谈体会,以“三会一课”为主要载体,每周至少利用半天时间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党史及相关内容,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讨,通过支部学习、专题研讨、岗位练兵、读书讲坛等活动形式,组织党员民警辅警深学研学。

(四)按照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要求,各支部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列为支部的重要政治任务,每年至少开展1次关于民族工作的专题学习研讨,确保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记录,培训有通知、有签到、有现场图片、有信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每年至少组织1次主题党日活动。

(五)各支部收到学习计划后,需按照党支部月度学习计划表(学习资料包内)详细填写本支部本月学习计划,并于本周五之前将月度学习计划表交至机关党委处审核备案。

(六)各支部要在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及时通过公安内网党建专栏发布学习情况,支部每月月底将开展工作情况整理归档,机关党委将在次月择时对支部上月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学习计划落实情况、学习档案记录整理情况、全程纪实册及其它本部门、本领域需要学习研究等事项)。


苏尼特左旗公安局机关党委

2024年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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