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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了完成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二)负责召集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指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计划,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深入实际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作风、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召集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及时处理。

(四)认真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五)组织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群众反映,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六)负责落实上级党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

(一)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主要任务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计划、措施。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对犯错党员给予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支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后,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3、讨论并决定党支部大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课:每年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建议,做好理论学习、谈心谈话等准备工作。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四)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一般应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以权谋私。

(三)基本方法

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参加评议人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表彰和处理

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断提高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

六、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一)组织形式

“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

(二)时间安排

每月组织党员集中开展1次党日活动。

(三)活动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1、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中央、、自治区、盟委和旗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2、开展现场教育。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现场教育。3、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4、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5、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6、集中缴纳党费。

(四)活动要求

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要设计党日“菜单”,做到有计划安排,每次有主题、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党日活动既要有“党味”,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又要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吸引党员积极参加、有所收获,切实增强感染力、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

七、谈心谈话制度

(一)党支部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三个方面:支部班子成员之间、支部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做到党员遇到工作变动、思想波动、家庭变故等问题时有人访、有人谈,理顺情绪、帮助解决。

(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谈心谈话一般要做到“四谈”,即谈党性原则、谈思想认识、谈工作情况、谈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做到既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又听取意见、指出存在的不足,不谈空话套话。

(六)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谈心谈话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注重启发引导,灵活运用“探讨式”“家常式”等谈话方法,帮助党员解决问题、提高觉悟。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重点谈、深入谈,耐心细致,反复教育。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八、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时限

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要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方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方可按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从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必须经过政审、集中培训、支部审查、预审等程序,时间可按3个月左右把握。党支部对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一般要在1个月内完成预审。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要在1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要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二)发展党员公示

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采取张榜公布、会议通报、局域网公告等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调查核实,形成具体意见并收入公示对象的党员档案。

(三)党员档案管理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在一周内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存入党员人事档案,其他材料建立党员档案,立卷存档。无人事档案的,要建立党员档案,由基层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四)文书材料归档

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公示、批复、审批意见、决议等相关文书材料的存档工作,要单独立卷,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九、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费交纳标准

党支部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要严格按照要求,每年1月初主动与本单位财务工作人员沟通,认真核算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金额,并及时将应交纳金额通知党员本人。

(二)党费收缴工作时限

每月26日前,党支部要完成所属党员党费收缴工作,每季度按时上交机关工委。

(三)相关资料留存

每年1月底前,党支部要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党费收缴的相关账目以及凭证、收据和党费缴纳情况相关资料归档,永久保存,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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