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左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8月30日,苏尼特左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鸿雁主持会议。旗政府副旗长阿布日拉列席会议,旗政协副主席哈达应邀参会。旗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5名,实到2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审查了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和旗人民政府《关于苏尼特左旗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旗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苏尼特左旗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并表决了旗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旗政府副旗长阿布日拉及旗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依次宣读了提请文件,并就任免干部情况进行了说明,随后对拟任免干部进行了票决。通过票决,免去了格根塔娜同志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星星同志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包凯同志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任命星星同志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任命玉山同志旗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包凯同志作表态发言,拟任干部作供职报告。
刘鸿雁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被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
刘鸿雁要求,希望新任职的同志加强学习,努力提升政治思想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恪尽职守、服务群众,牢记责任使命,不负党和组织重托,要尽快熟悉新的岗位工作,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求真务实的精神,为全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而努力奋斗。
刘鸿雁强调,全旗上下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稳住经济基本盘。要坚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理财,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不断提高资金绩效的完整性和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旗人民政府要增强履职尽责本领,不断提高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意识,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