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苏尼特左旗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业人员的公告
根据《苏尼特左旗人大常委会聘请财经咨询专业人员工作制度》(苏左人常办发〔2022〕53号)文件规定,拟向全旗公开选聘财经咨询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用记录,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二)有丰富的经济、金融、财税、财会、统计、审计等实践经验或从事相关方面的研究工作,且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三)一般应当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具有履职的身体条件。(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二、选聘程序(一)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财政经济委员会选聘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单位推荐的须经被推荐人同意。(二) 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苏尼特左旗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库专家推荐(自荐)表》,并于2023年5月24日前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sntzqrdb@126.com ; 联系人:苏日古格,联系电话:18647955789(三)聘任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提出拟聘专家建议名单,旗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审定。对审定后的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旗人大常委会颁发聘书并以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名义致函财经咨询专家所在单位。财经咨询专家按照《苏尼特左旗人大常委会聘请财经咨询专业人员工作制度》进行管理。三、材料报送(一)《苏尼特左旗人大常委会财经监督咨询专家库专家推荐(自荐)表》pdf格式扫描件;(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pdf格式扫描件;(三)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pdf格式扫描件;(四)单位推荐材料或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位论文、科研成果、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如可在互联网公开查阅的资料,可提供资料目录和查阅地址;(五)1寸免冠近照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