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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9月28日,苏尼特左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鸿雁主持会议。旗政府副旗长包凯列席会议,旗政协副主席达来应邀参会。旗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及部分旗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5名,实到19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苏尼特左旗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苏尼特左旗“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安排的报告》,并表决了旗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斯琴毕力格及旗政府副旗长包凯依次宣读了提请文件,并就任免干部情况进行了说明,随后对拟任免干部进行了票决。通过票决,免去了张彩霞同志旗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和监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白利平同志旗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包春生同志旗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哈达同志旗财政局局长职务、娜日苏同志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职务;任命弓利敏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和监察工作委员会主任、娜日苏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苏日古格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国明同志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包春生同志为旗财政局局长、李辉同志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美丽同志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会上,拟任干部作供职报告,刘鸿雁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被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    刘鸿雁要求,希望新任职的同志加强学习,努力提升政治思想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恪尽职守、服务群众,牢记责任使命,不负党和组织重托,要尽快熟悉新的岗位工作,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求真务实的精神,为全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而努力奋斗。  


      刘鸿雁强调,要充分认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决策部署,引领新时代普法工作,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加强我旗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治理,使国有资产更好发挥效益、服务发展、造福人民,促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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