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左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12月9日,苏尼特左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鸿雁主持会议。旗政协副主席达来应邀参会,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包凯,旗人大常委会各委办、部分苏木镇人大主席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2名,实到1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提请的《关于对旗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产业发展方面)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听取被评议单位《工作报告》和工作评议组《工作评议报告》,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测评。
刘鸿雁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旗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把依法推动乡村振兴作为做好新时代牧区工作的总抓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旗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对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一些问题和意见建议,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盟委和旗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要突出工作重点,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推动畜牧业全面发展。
刘鸿雁强调,为促进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认真履职、为民服务,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民政局3个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此次评议针对性强、工作细致、问题查找到位、原因分析深刻、整改要求具体,各部门要按照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审视自身履职情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深化为民务实的思想认识,提升服务发展的工作水平,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促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