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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3月20日,苏尼特左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鸿雁主持会议。旗政协副主席达来应邀参会,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郝世杰,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建军,旗人大常委会各委办、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旗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名,实到1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传达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苏尼特左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及旗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和监察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审议通过了旗人大常委会《苏尼特左旗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全国“两会”的召开,对于鼓舞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准确把握新征程新任务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落实两件大事,把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深学细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旗发展战略上来,不断凝聚工作合力,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工作主线,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和自治区“六个工程”等重大重要举措,顺势而为、乘势而上、聚势而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东苏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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