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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再反馈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为进一步推动被巡察单位新任主要负责人继续落实巡察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3月14日至15日,旗委巡察办向旗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任主要负责人进行巡察再反馈。旗委巡察办、巡察组有关负责人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调整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再反馈会议。

会议指出,巡察再反馈是对新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移交反馈意见,再传导整改责任,督促主要负责人担当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传好整改接力棒,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决不允许“新官不理旧账”。 

会议要求,新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扎实抓好本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特别是新上任的班子成员要尽快进入角色,熟悉业务,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主动认领,以从“我”做起的担当杜绝“击鼓传花”,不管是“老问题”还是“新问题”都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会议强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调整的被巡察单位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既立足“当下改”,着力整改个性问题,又着眼“长久立”,全面整改共性问题,建立完善制度,举一反三,形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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